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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趣阁 -> 游戏竞技 -> 诸天大医:从大明太医开始

第一百零二章·巧言纵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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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吴桐走进的时候,床上发出一声轻响———孟知南在被子里下意识缩了一下,活像一只受惊的小猫。

她悄悄从被子里探出半张脸,不整齐的短发还有些湿漉漉的,不难看出张大婶带她洗过澡了,几缕发丝湿漉漉贴在脸颊上,衬得那张可爱的小脸只有巴掌大。

她换了一身干净的棉布睡裙,是张大婶临时找来的,袖子长出一截,卷了两道之后还是盖过了手腕。

“先生。”她见是吴桐,眼圈又红了起来,声音哑哑的,从嗓子眼里一点一点挤出来。

吴桐走过去,在床边蹲下,和她视线平齐。

“怎么还不睡呀。”

“睡......睡不着。”

孟知南眼圈通红,满眶泪水将落不落,小手从被子底下伸出来,紧紧攥住吴桐的袖口,像是怕他下一秒就会消失似的。

吴桐没有抽手,反而更往前挪了两步,小声笑道:“我在这儿呢。”

孟知南咬着嘴唇,努力忍住不让眼泪掉下来,她是个很能忍的孩子,吴桐从认识她的第一天起就知道,毕竟能融入这座罪恶之城的异乡人,没有哪个是不善忍的。

“先生。”她的声音在发抖:“今晚发生的一切......都是真的吗?”

吴桐笑了笑,没有回答这个问题,他只是探出手去,把她额前那绺还没干透的碎发拨到耳后。

当他的手指触碰到她的额头时,她本能颤抖了一下,但并没有继续往后躲,反而把额头往他掌心里贴了贴,犹如一只终于找到窝的小松鼠。

“我把灯关上。”吴桐说着就要起身去摸灯。

“不要。”孟知南攥着他袖口的手变得更紧了:“先生不要走,不要关灯,我害怕。”

吴桐听罢,笑着收回了手:“那不关,今晚开着灯睡。”

他举手把煤气灯慢慢拧小,火苗渐渐蜷缩成一粒黄豆大小的蓝点,在灯罩里微微跳动,把整个房间染成一种介于昏黄与暗蓝之间的颜色,不是很亮,也足够让人看清屋子里每一件东西的轮廓。

孟知南往床边爬了爬,几乎把头埋进吴桐怀里。

“先生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我闭上眼睛......就会看到那个东西。”

吴桐沉默了,他知道她说的是什么,即便是他自己,闭上眼睛时也会看到——那个没有五官的面孔,那个圆形的硕大空洞,那条从黑暗深处狂奔过来的恐怖影子。

他是个心智成熟的成年人,尚且无法忘记,何况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?

“那就先不闭。”他温和地说:“我陪着你。”

孟知南点了点头。她的眼皮其实已经在打架了——在经历极度恐惧之后,身体会陷入一种强制性的疲惫,这是生理的规律,不以意志为转移。

可是,她害怕啊,固执的就是不肯合眼,每一次眼皮垂下去,又强打精神睁开,仿佛溺水的人拼命把头探出水面。

“先生。”她又叫了一声。

“我在。”

“您会不会……………”她的声音越来越小,小到几乎被煤气灯咝咝的声音盖过去:“您会不会不要我了?”

吴桐看着她。她的眼睛蒙了一层水光,在昏暗的煤气灯下闪闪发亮,里面盛着太多太多不属于这个年纪的东西——恐惧、不安、依恋,还有一种......孤独。

她背井离乡,离开熟悉的山西黄土高坡跨海而来,从那时起,名为孤独的种子就在她心底种下,她远离父母,举目无亲,而吴桐,就是她在这里遇到的第一个对她好的人。

“不会。”

吴桐本身就不是那种会说很多话的人,这两个字,足够说明一切了。

孟知南听懂了。

她的手指慢慢松开他的袖口,嘴角弯了一下。

“先生呀。”她的声音变得迷迷糊糊的,眼皮也开始沉沉垂了下去:“您能不能......唱首歌?”

吴桐愣了一下,一些沉滓泛起的回忆再一次涌现脑海。

“想听什么歌?"

“什么都行。”她把被子往脸颊边找了找,声音已经有些含混不清了:“我娘以前......哄我睡觉的时候......会唱。”

吴桐默然想了很久,想起一首江苏扬州小调————这是少数他既会唱,又不会在这个时代显得违和的曲子。

“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——”

“芬芳美丽满枝桠,又香又白人人夸。”

低吟浅唱,加上他本就音色不错的好嗓子,更是将这曲小调唱得婉转动人,曾几何时,他在大明朝的撷芳殿外,鹿鸣坡上唱歌,时隔许久,他的歌声再次为他人带来片刻安然。

“一树柳州来,偏以女手栽。”

“香因人气甚,花以月明开......”

不知怎的,他眼前浮现起很多很多人,朱怀卿和张晚棠的身影迟迟挥之不去,犹有七分眷恋,怆然三分离愁,而孟知南浑然不觉,只觉得心海宁静,呼吸也渐渐平稳了。

在这段歌声里,她沉沉睡去。

吴桐蹲在床边,静静看着她,看了好大一会。

她睡着的样子和醒着的时候判若两人,醒着的时候,她的眼睛里总有一种古灵精怪,对世界既渴望又防备。

但睡着之后,在这张脸上,就只剩下一个十几岁女孩子该有的样子——稚嫩,柔软,对这个糟透了的城市还抱着一丝天性的温柔。

这份温柔弥足珍贵,和坐困应天紫禁城的朱福宁,身堕广州永花楼的张晚棠一样,都是这个时代最难得的瑰宝。

他必须守护住。

煤气灯的火苗跳了一下,窗外浓雾涌过街灯,在玻璃上投下缓慢流转的影子,远处的泰晤士河上,航船汽笛低低响了一声,拖得很长很长,宛若一声疲倦的叹息。

吴桐站起来,顿了一下才站稳,他把煤气灯的火苗又调小了一点,只剩一粒几乎看不见的蓝星,然后轻轻带上门。

门合上的时候,孟知南还在甜甜睡着,她翻了个身,把被子裹得更紧了些。

门廊里,老苏黑虎已经抽完三袋旱烟,他把烟锅在鞋底子上磕干净,深深看了吴桐一眼,吐出一句:“痴儿,真和你祖父一个德行。”

吴桐走下门廊的台阶,夜风从泰晤士河方向灌进巷子,把他袖口上的泥浆吹干了一些,煤气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又细又长,从脚下一直延伸进雾里。

“苏老爷子。”

苏黑虎应了一声。

“走吧。”

老头点了点头,主动来到前面引路,两人一老一少,一前一后,款步走进雾里。

身后,彭尼菲尔德街尾那栋砖房的窗户里,煤气灯还在朦胧亮着。豆大的蓝色火苗在灯罩里微微跳动,照见一个蜷在被子里的小小身影。

孟知南睡得很沉,她的手不知什么时候又从被子里伸了出来,手指微微蜷起,似乎还在攥着吴桐的袖口,好像梦见了什么——也许是一片开满茉莉花的山坡,谁知道呢。

浓雾从河岸漫过来,把她这一声梦呓裹进去,带向那两个越走越远的身影。

远处,泰晤士河方向传来一声低沉的汽笛,拖长的尾音钻进这座城市的雾气里,七拐八拐,最终进到了一条幽深的水巷里。

巷子窄极了,两侧砖墙被经年的煤灰和河雾浸染成一种洗不掉的灰黑色,墙根堆积着垃圾和污水,有些地方污水能没过脚踝,干脆潦草搭了几块木板,歪歪扭扭铺成小路。

拐过第三个弯,前方巷子尽头忽然亮了一些。

不是煤气灯,居然是两盏大红纸灯笼。

两盏灯笼挂在门檐下,烛火透过红纸,漾出两团暖融融的光,在这片伦敦的灰暗巷道里显得极不真实。

这间门脸窄得只容一人通过,连块招牌都没有,深深藏在水巷尽头,若是没有熟客带路,任谁也想不到在这条油腻肮脏的巷子后面,竟还藏着这样一个去处。

推开门的瞬间,暖黄的煤气灯光涌出来,混来烟草和鸦片的气味,在雾气里滚了一滚,才懒洋洋地散开。

复行几步豁然开朗,庭院屋舍别有洞天,迎门进去,一张八仙桌四把太师椅摆在厅堂中央,桌子是黄花梨的,椅子是红酸枝的,墙上挂了幅没款没章的水墨画,笔意倒是颇为老练,画的是黄山雾雨。

靠墙的长案上,一尊铜鎏金佛像高高端坐在莲台宝座上,背后墙上打了一面暗红丝绒,衬得佛面慈眉善目,低眉垂眼看着满屋子洋人和东方的旧物。

只见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,四平八稳坐在八仙桌主位前。

他身形精瘦,个子不高,约五尺四寸来许,一张刀条脸被伦敦的雾风吹得粗糙,两颊颧骨微耸,眼窝略深,一双细长的眼睛里总带着三分笑意,但那笑意从不抵达眼底。

他身穿一件藏青色团花马褂,外罩一件英式粗呢大衣,头上扣一顶瓜皮帽,脚下是英国水手爱穿的厚底皮靴,这一身打扮中西混杂,不伦不类,看上去有点......滑稽。

一串南海沉香木珠子在他掌心搓得咔咔哧直响,他另一只手里掂着一方小巧的紫砂壶,不紧不慢对着壶嘴嘬一口茶,眯起眼来,静静听对面几个洋人交头接耳。

至于这几位洋人,一看就不是普通人。

领头那位洋人约莫五十出头,鬓角花白,神色肃穆,三件套西装是萨维尔街的手艺,袖扣上镶着蓝宝石,拇指上套着一枚老坑翡翠扳指————明明是洋人,倒比华人还会玩。

他身旁站着两位人高马大的年轻汉子,穿着稍逊一点,像是跟班,又像是保镖,两人的手始终插在怀里,大概正攥着手枪呢。

这一切都被八仙桌后的男人瞧在眼里,他也见怪不怪,自顾自嘬了一口茶,把手边的东西推到那位老洋人面前。

“汉密尔顿先生,晚上好。”他的英语非常流利,完全没有半点洋泾英语的生硬:“来,请上眼。”

那是一件青花缠枝莲纹盘,直径不过七寸,釉面莹润,青花发色浓艳,是宋瓷特有的苏麻离青,钴料深入胎骨,在灯下细看,仿佛能看见五百年前窑火里那一滴落下的泪。

盘子中央画着一枝莲花,花瓣层层叠叠,用笔极细,连花蕊都一根根描了出来,不是官窑的严谨,是民窑里少见的“写意工笔”——画师心里有佛,笔下才能生莲。

男人放下茶壶,示意汉密尔顿先生把盘子翻过来。

“看这盘子底,露胎处有火石红。”他指着几处红痕,慢条斯理地说:“这可不是烧出来的,是胎土里的铁在窑里慢慢沁出来的,七百年的东西,任谁也做不了假!”

汉密尔顿先生没有搭话,他并没有像寻常人那样观察釉色花纹,而是先翻转瓷盘,张嘴对着盘底哈了口气,凑到鼻尖底下仔细闻了闻,随后才开始掏出放大镜验看起来。

男人见状,脸上笑容更甚,用中文嘟囔了一句:“果然是个懂行的。”

因为年代久远兼器物珍贵,宋瓷极少传世,大多都是来自盗掘,而唐宋时期的墓葬经常使用水银或朱砂防腐,这类东西都有特殊气味,很容易沁进器物表面,所以这是最容易鉴别宋瓷真伪的方法。

见汉密尔顿先生看了许久,面露欣悦之色,男人又开始不紧不慢介绍起来:

“您果然是个大鉴赏家,这盘子的妙处不在胎,在画。”

他把盘子转过来,指尖在莲花上虚虚一点。

“诸位在大英博物馆里,合该见过不少中国瓷器。宋代官窑的龙纹凤纹,规矩是规矩,漂亮是漂亮,可再规矩漂亮的东西看多了也腻。”

“这只盘子的画师,不知姓甚名谁,没进过宫廷,没拿过俸禄,没吃过皇粮,他画这枝莲花的时候,心里想的是菩萨座下的净土。”

“所以这莲花不是长在池塘里的,是开在心里的。”

听罢这一席话,汉密尔顿先生微微点头,不过没有开口。

男人也不急,知道生意场上的事快不得也慢不得,他话锋一转,投向汉密尔顿先生手上那枚翡翠扳指。

“您这扳指翠色正,水头足,是个好器物。”

他顿了顿,见汉密尔顿先生投来目光,才故作叹惋地摇了摇头:“可惜啊,您这扳指是咸丰年间的东西,年轻了些,要是您家里摆上这只宋瓷,再配上您这一身萨维尔街的西装......那可就不一样了,我敢说,这整个伦敦城

里,再没第二个人有这种品味。”

汉密尔顿先生的神色渐渐变了,显然被这一番话说进了心坎里。

“How much?”他问。

男人伸出五根手指,翻了两翻。

这个动作落下去,屋子里安静了好几秒。

最终,汉密尔顿先生对身后两个年轻人挥了下手,两人递来钢笔和支票簿,他在桌上一笔一划地写了起来————整整一万五千英镑。

这笔钱不小了,足够买下彭尼菲尔德巷一半的店铺,不过对于一件真正的宋瓷来说,确实是物有所值,甚至能称得上是良心买卖,不至于到讨价还价的地步。

男人没有看那张支票。他靠在椅背上,端起茶壶又嘬了一口,眼睛眯成一条缝,目光穿过煤气灯的光,落在对面墙上某处,嘴角那丝笑意一动不动。

等那几个洋人起身告辞,他才站起身来,拱手作揖,一路送到门口,动作不卑不亢,腰弯得恰到好处——既不卑躬屈膝,也不显得傲慢,只有一种精明生意人的礼貌。

门关上了。

红纸灯笼的光从门缝里漏进来,在地上画出一道细细的红线。

等到门外的脚步声渐渐远了,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徒弟才从柜台后面探出头来,手里端着一碗盖碗茶,笑嘻嘻凑到男人跟前。

“先生,您可真厉害!”小徒弟把茶递过去,眼睛里亮晶晶的,满是崇拜:“这件高仿的假货,这么容易就出手了!”

男人接过茶碗,掀开盖子,用碗盖拨了拨浮沫,凑到嘴边啜了一口。

“假货?”

他撩起眼皮,看了小徒弟一眼。

“谁说那是假货了?”

小徒弟闻言顿时一愣。

“那宋瓷......不是您上个月从......”

“那是真的。”男人打断他,慢慢靠回椅背里,目光落在那幅黄山雾雨上。

小徒弟张了张嘴,得意神色飞快褪去,满脸大惑不解。

“那......那您怎么不卖贵一点?刚刚那个老洋人一看就很有钱,您报这个数,是不是......”

“是不是亏了?”男人接过话头,嘴角浮起一丝笑影。

他伸手在桌上敲了两下,指节在黄花梨桌面上,发出笃笃的脆响。

“小子,你记住,给洋人的东西,必须是真货,一分一毫都做不得假,更不能卖的太贵。”

小徒弟更糊涂了。

“为啥呀?洋人又不懂......”

“不懂?”男人笑出声来,他指了指墙上的画,又指了指旁边博古架上琳琅满目的瓶瓶罐罐。

“你当这群洋人是傻子?他们是发世界财的。”

“清漪园知道吧,你没去过,人家去过!万岁爷老佛爷跟前摆的是什么东西,人家亲眼见过摸过,话说那园子现在改了个什么来着?哦对,颐和园。”

他顿了顿,端起茶碗又嘬了一口,茶水在嘴里含了含,才慢慢咽下去。

“瞧见今天这阵仗了没?你要是拿假货糊弄他们,他们打眼一瞧,指甲盖一弹,就知道不对,到时候丢的可就不是东西了,是信誉,信誉没了,这扇门就再也不用开了。”

小徒弟挠挠头,似懂非懂。

“那......那假货卖给谁?”

“华人。”

男人说这两个字的时候,声音很轻,就像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。

“可……………为什么呀?”小徒弟更加糊涂了,这太不符合常识了,按理来说华人应该更识货才对。

“华人不一样。”

他放下茶碗,笑着说:“华人不学这个眼,在外头飘着的这群人,十个有九个,一辈子没见过官窑长什么样。”

“没那个机缘,就没那个眼力,你告诉他这是乾隆爷用过的,他摸着瓶底那个落款,心里就踏实了,回去往桌上一摆,来个客人,他自己都能说出花来。”

“你要的是一口吃食,他们图的是一张面子,面子好看气就顺,气顺了钱就好赚——说白了,做买卖嘛,说的人信不信不重要,听的人信就算成了!”

他抬起头,看着小徒弟那张还没长开的脸上,依然写满了困惑,忍不住笑了出来。

“这叫人性,学着点。”

话音未落,门口传来一声老迈的洪声,底气十足,震得那扇黑漆门都嗡嗡响了几响。

“公孙先生又传道授业呢?”

男人——这位被称为【公孙先生】的人,听见这声音,立刻站起身来,脸上的笑从方才的精明变成了另一种笑,带着三分恭维,三分亲切,剩下的全是江湖人的热络。

他绕过八仙桌,快步走到门口,先整了整马褂前襟,然后双手抱拳,腰往下塌了塌,打了一个规规矩矩的千儿。

“苏老爷子吉祥!”

苏黑虎迈步进来,老树皮似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,只是上下打量了公孙先生一眼,又回头看了看身后。

吴桐跟在苏黑虎后面,走进了这间藏在莱姆豪斯深处的私宅。

公孙先生的目光越过苏黑虎肩头,落在吴桐身上,先是微微一愣,随即笑意更深了。

“哟啊?”

他直起身,径自往前走了两步,朝吴桐拱手一揖。

“什么仙风把吴先生吹过来了?”

吴桐站定,打量着眼前这个四十来岁的男人。

“公孙先生。”他抱拳打过招呼:“好久不见了。”

公孙先生摆了摆手,脸上的笑容收了几分,换上一副认真的表情。

“整个莱姆豪斯,别人都得叫我一声公孙先生。”他看向吴桐,语气里带着恰到好处的郑重:“唯独您吴先生,直呼鄙名就好—————叫我公孙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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